水性漆污水凝聚剂A和B两种的药剂
时间:2023-03-29 10: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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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性漆污水凝聚剂A和B两种的药剂
水性漆涂料的应用推动着产品与应用技术的换代,很多喷漆企业在使用水性涂料喷漆应用,所以水性漆适应范围更广的,同时水性漆产生的污水也多了,处理解决水性漆污水问题,水性漆污水凝聚剂A和B两种的药剂比较常用,在喷漆污水中应用较多。 水性漆污水凝聚剂A和B两种决定其使用效果的因素很多,常有: 1 漆的种类。树脂类型与使用效果的相关性,漆雾凝聚剂对树脂的极性存在感受性。非极性树脂(聚脂、聚氨脂)油漆、极性较小的树脂(丙烯酸、醇酸)油漆应分别采用不同极性、亲水性的漆雾凝聚剂。 2 pH值或碱度;适当的碱度或pH值有助于油漆的失粘。pH值过高,油漆被过破坏为稳定的粒子分散于水中难以絮凝,过低则无法破坏;一般控制在7.5~9.0。循环水的运行中控制非常重要。 3 喷漆房/室(PSB)工艺及(漆渣)后处理工艺不同的漆雾吸收工艺如吸收方式(水帘、水洗、文丘里、水旋)循环水流量、流速甚至水槽型式、水进入水槽的方式都会影响使用效果。 4 水化学因素。水中的杂质如硬度影响油漆粒子的失粘,应尽量小。喷漆过程中引入的杂质如溶剂尤其是非极性溶剂能明显降低水对漆雾的吸收能力。 5 漆雾凝聚剂投加量及投及方式。过小凝聚效果不理想,过大则有分散作用,不产生凝聚。不同的吸收工艺要求不同的佳投加方式,需要在实际运用中摸索确定。 6 微生物因素。循环水中有机物浓度很高,循环水的运行条件又适于微生物繁殖生长,如不小心控制,微生物的滋生对漆雾凝聚剂的使用效果有负面影响;气温高时应定期投加药剂。凝聚集对漆雾凝聚剂使用效果的影响往往是上述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因此显得错综复杂,难以得出准确的结论,需要在长期应用观察的基础上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步解决。 水性漆污水凝聚剂A和B两种的药剂
在喷漆作业中如果每天的喷漆量不是很大,或污水浓度也不是很高且是单独水帘的情况,则可将A剂与B剂依次加入。在循环水的进水口位置添加A剂,利用水循环的原理来使A剂分散均匀,也可以在现场水流部位较为剧烈的地方添加。一般B剂添加完成后需要注意,不要立刻投加B剂,而是要间隔30分钟左右后再添加。主要是因为A剂在循环水中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分解漆雾,若没有间隔时间则会影响除漆效果。
在使用B剂时应缓慢的添加,以免照成溶解不均匀的状态,影响漆渣上浮的效果,A剂和B剂的比例为1:1。